尊敬的客户:
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及业务实际情况,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 《开户协议书》中增加、修订了相关条款,具体情况主要如下:
1. 第四部分“账户开户协议”第六条增加一款,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公司所开立资金账户的最新信息, 同步更新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非关键信息,以确保资金账户信息与证券账户信息保持一致;
2. 第四部分“账户开户协议”第十四条,增加非现场方式注销证券账户的方式及条件;
3. 第四部分“账户开户协议”第二十一条,修订交易佣金及其他费用的收取标准、收取方式及变更流程;
4. 第四部分“账户开户协议”第三十四条,增加客户短信订阅及取消条款;
5. 第五部分“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增加第二十一条,对公司各交易终端、平台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风险揭示,并相应调整后续条款序号;
6. “ ‘广发手机证券’使用风险揭示书”修改为“ ‘广发证券软件工具、终端设备’使用风险揭示书”并调整相关表述,第一条增加一款,对广发证券软件工具、终端设备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风险揭示;
7. 第十部分“关于责任免除及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 ,修订协议纠纷适用的仲裁机构为“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
8. 修订了公司的联系地址,变更为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 号广发证券大厦(邮编:510627)。
修订后的《开户协议书》 (详见附件)自 2019 年 3 月 22 日起正式启用。签订原版本《开户协议书》的客户在七个交易日内不提出异议,则上述修订内容生效,并成为《开户协议书》组成部分,具有法律约束力。
如有疑问,请致电全国统一客服热线(020)95575 咨询。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