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及业务实际情况,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质押式融资回购委托协议》(2019年4月版)进行了修订,具体情况主要如下:
1.变更争议解决方式,将争议解决机构统一变更为广州仲裁委员会。
2.增加履约保障、违约处置、通知与送达、反商业腐败等条款。
3.增加《交易确认书》,与客户就授信额度、标准券使用率、信用债单一发行人入库集中度等交易要素、风控指标进行约定。
4.其余修订详见附件。
修订后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质押式融资回购委托协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启用。签订原版本《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质押式融资回购委托协议》的客户在公告之日起七个自然日内未向开户营业网点提出异议,则上述修订内容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如有疑问,请致电全国统一客服热线(020)95575或开户营业网点咨询。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