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2023年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23〕5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2023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会〔2023〕64号),我司自2023年3月20日起相应修订《广发证券沪市港股通业务客户风险揭示书》《广发证券深市港股通业务客户风险揭示书》(修订情况及修订后的风险揭示书详见附件),新增沪港通交易日历优化及标的扩容相关风险提示,修订部分条款表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如继续参与沪市或深市港股通交易或保留港股通交易权限,则默认为表示知悉并接受上述业务材料相关提示及约定。
附件:
1、广发证券沪市港股通业务客户风险揭示书(修订版)
2、广发证券沪市港股通业务客户风险揭示书(清洁版)
3、广发证券深市港股通业务客户风险揭示书(修订版)
4、广发证券深市港股通业务客户风险揭示书(清洁版)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