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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通讯

关于我们
20240422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公司通过公司网站 https://www.gf.com.cn 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 https://www.hkexnews.hk 以电子方式向公司股东提供及发布公司通讯,并通过股东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向其发送电子邮件或按股东要求以印刷版本形式个别派发。

 

“公司通讯”是指公司为向股东提供信息或提醒其采取行动而发布或将要发布的任何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报告及年度账目以及审计报告副本以及财务摘要报告(如适用)、中期报告及其中期报告摘要(如适用)、会议通告、上市文件、通函及代表委任表格等。

 

公司登记股东和非登记股东用作选取公司通讯之收取方式及/或要求印刷本的申请表格可通过以下链接下载:

【供登记股东使用的以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之通知信函】

【供非登记股东使用的以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之通知信函】

 

同时,股东亦可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https://www.hkexnews.hk)上发布的《以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之安排》。
(登记股东)【披露易链接】
(非登记股东)【披露易链接】

 

如股东已提供其有效电子邮件地址,股东于每次公司发布公司通讯时将会收到电子邮件通知。如股东需收取公司通讯印刷版,请填写及向公司H股证券登记处(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提交上述申请表格,或发送电子邮件至gfsec.ecom@computershare.com.hk,并注明股东姓名、地址以及提出收取公司通讯印刷版的要求,并请在邮件中说明希望收取公司通讯的语言版本(英文版本、中文版本或英文及中文版本)。请注意,除非股东提前撤回或修改了指示,收取未来公司通讯印刷版之指示由收悉股东指示当日起计一年内有效。

 

若公司刊发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公司会通过电子邮件向登记股东个别地发送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如果本公司没有获取登记股东的电子邮件地址或其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无效,本公司将以印刷本形式向其寄发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

 

如股东对派发公司通讯有任何疑问,请致电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电话热线(852)2862 8688,或发送电子邮件至gfsec.ecom@computershare.com.hk。

 

附注: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指任何涉及要求发行人的证券持有人指示其拟如何行使其有关证券持有人的权利或作出选择的公司通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