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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投资者资金收付渠道公示

关于我们
20240409

尊敬的投资者:

广发证券与多家存管银行合作为您提供经纪业务交易结算资金服务,具体信息如下:

一、人民币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业务

广发证券与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邮储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广发银行、上海银行、宁波银行、华夏银行、北京银行、江苏银行、广州银行、南京银行、东莞银行合作开展人民币交易结算资金三方存管银证转账或银衍转账业务。

我司人民币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业务合作如下表所示:

银行

普通账户

信用账户

衍生品账户

银证转账

银衍转账

工商银行

建设银行

农业银行

中国银行

交通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平安银行

中信银行

浦发银行

邮储银行

×

民生银行

×

光大银行

×

广发银行

×

上海银行

×

宁波银行

×

广州银行

×

华夏银行

×

×

北京银行

×

×

江苏银行

×

×

南京银行

×

×

东莞银行

×

×

二、外币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业务

广发证券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广发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渣打银行合作开展外币交易结算资金业务。我司各分支机构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与当地银行合作开展外币交易结算资金银证转账和柜台转账业务。各分支机构外币资金银行账户开户信息,请联系开户分支机构咨询。

三、特别提示:投资者在进行交易结算资金收付时,需通过我司或三方存管银行的银证转账功能进行,不得通过其他渠道进行资金收付,不得向证券公司工作人员银行账户汇款或者交付资金,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有疑问,请联系 95575 或广发证券当地分支机构咨询。

特此公示。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0二四年四月九日